本报讯(朱亚圣 郑爱国)近日,龙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龙海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。该公司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,被罚款14万元、没收240包肉制品。
据了解,该公司应郑某(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)的委托,生产表面标有“康益德”“制造商:龙海市鑫达肉制品加工厂”等字样的肉制品240包,并以每箱4包的规格装成60箱。交付郑某后,在运往某物流出货时被查获。
该公司在明知“康益德”商标并非郑某所有的情况下,仍受其委托生产商标侵权肉制品,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。该侵权物品经龙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市场零售价为39039元,龙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。